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及相应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离职激励对象46名,共涉及10,8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涉及408,48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离职激励对象28名,共涉及199,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共涉及84,630份期权由公司注销、2,297,07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共涉及772,125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注销合计95,43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合计2,705,55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回购注销合计971,125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离职激励对象46名,涉及244,608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共涉及1,412,094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2022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合计1,656,702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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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签字:
郭守彬 何桂兰 姚宇泽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