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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天赐材料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唯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谷珂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均已事先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均已事先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均已事先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3月22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市公司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和投资者保护等方面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A股股份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不适用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不适用
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规范缴纳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控股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天赐材料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A股股份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
报告事项说明
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安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金公司承继,安信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中金公司委派罗唯女士和谷珂女士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11月14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深圳函[2023]775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2、2023年11月16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45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中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积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唯谷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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