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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部分董事会和所有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和检查。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三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3月24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8、《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的议案》。

案》; 8、《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4月7日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4月14日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5月5日1、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5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1、《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5月4日1、《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第三届监2023年7月13日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案》。
8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8月11日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8月18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1月9日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1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12月8日1、《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12月18日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

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使用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决议能得以有效执行落实。公司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诚信义务、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监管体系制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真全面地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重大出售资产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关于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所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业务均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未超出预计范围,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关联交易。

(五)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资产置换、非货币性交易事项,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2023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七)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相关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参加培训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2023年度共计参加培训5次,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1次,参加其他机构组织的培训3次,参加持续督导券商组织的培训1次。以及参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组织的非正式培训若干次,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监事会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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