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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琦)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5月4日,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琦,1975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5年4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雀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议案,分享自己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3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至2023年12月31日,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以下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2023年5月4日对《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以

保证金、存单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

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委员,自本人任职以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提名委员会暂未召开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积极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督促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建立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开展工作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积极配合,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备查资料,组织或者配合我们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对于我们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采纳。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已于2023年4月26日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督部门出台的法律和规章制度,2023年度共计参加培训3次,其中: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的培训1次,深圳证监局组织的培训1次,持续督导券商组织的培训1次。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维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023年5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推动公司“云-边-端”协同发展战略目标的落地,搭建自主物联网云系统和建设自主云平台,

使公司不仅具备智能终端的生产制造能力,更具备边缘计算和云服务的技术服务能力,增强软硬件一体化的综合服务能力,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持股21%的关联参股公司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思华”)增资2,000万元,其中204.67万元计入西安思华的注册资本,1,795.33万元计入西安思华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西安思华25.85%股权。

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东莞汉阳电脑有限公司、西安思华、杭州融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芯海微电子有限公司、安徽微伏特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发生总金额不超过14,361.94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租赁厂房、采购商品、采购服务、销售商品等。其中,预计租赁厂房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61.94万元;预计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500.00万元;预计采购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00万元;预计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00.00万元;预计销售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0.00万元。该议案后经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日常业务开展需要,同意公司新增与参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海微电子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人民币782.99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芯片封测加工服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1)定期报告及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

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其他工作

1、2023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3年度,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3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本人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琦)》之签字页)

胡 琦:

日 期: 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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