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今天国际: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毛睿,作为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今天国际”)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任职期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毛睿,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岗学者,深圳大学特聘教授,博导;2007年8月至2010年4月任甲骨文美国公司高级技术员;2010年4月至今任深圳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教师;2019年2月至今任深圳计算科学研究院法人、执行院长;2020年8月至今任创梦天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圳市“孔雀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内会议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2023年内会议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毛睿87700432【注】

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形式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注: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在国外不便参会未列席本次会议,本人在会议召开前已向公司出具书面请假说明,并明确表示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均无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自任职以来积极研究宏观经济的变化,对公司近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与高管层保持日常沟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部署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建议及监督作用,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1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该条款于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若在2024年任期内发生相关需要召开专门会议的事项,本人将积极参与相关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规范运作方面,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经营管理方面,本人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

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股权激励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的下列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1、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本次会审议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针对此次会议中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本人针对此次会议中《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说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3、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针对此次会议中《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4、2023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针对此次会议中《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5、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针对本次会议涉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孙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内部控制机制建设、重大事项管理等与内部审计部门深入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多次在公司现场进行相关工作,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查阅股份变动、股权激励、再融资项目等档案,主动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主动进行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今天国际公司始终积极配合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要求报送相关会议材料,建立并保障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渠道顺畅,及时就重大事项主动与本人沟通,确保本人能够及时有效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内控建设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在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不超过25.2万元。同时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业务由关联方邵健锋先生及其配偶提供无偿信用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该议案于2023年5月19日通过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该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审议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该类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核,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薪酬方案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董事长/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小麒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并聘任其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梁建平先生、刘成凯先生、曾巍巍先生、杨金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杨金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同时同意拟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3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因副董事长、总裁张小麒辞职,补选徐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确定其薪酬方案,聘任邵健锋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并确定其薪酬方案。任期与第五届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董事补选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7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峰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次公司总裁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确定徐峰先生担任董事职务的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均为7.28元/股;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累计为319.70万股(其中,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80万股,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239.7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和2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经审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任职期间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毛 睿2024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