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 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上述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元)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6,283.50 |
未分配利润 | 196,283.50 |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3年度) | 影响金额(元) |
所得税费用 | 14,637.04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前(元) | 调整金额(元) | 调整后(元)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517,011.83 | 210,920.54 | 39,727,932.37 |
未分配利润 | 523,357,597.52 | 210,920.54 | 523,568,518.06 |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2年度) | 调整前(元) | 调整金额(元) | 调整后(元) |
所得税费用 | 73,045,600.52 | -30,277.36 | 73,015,323.16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月1日) | 调整前(元) | 调整金额(元) | 调整后(元)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924,462.14 | 180,643.18 | 47,105,105.32 |
未分配利润 | 420,466,539.47 | 180,643.18 | 420,647,182.65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盈亏性质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对前期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