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1-12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净利润为278,393,717.1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01,431,377.60元。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0,143,137.7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00,172,667.83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6,127,872.49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公司总股本为447,5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9,273,430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428,226,57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5,597,033.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拟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利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 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应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1.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五、 相关风险提示
(一) 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 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