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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瑞新材: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 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担保总金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商票保贴、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低风险业务等(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

行最终核定为准)。公司授信申请以公司信用担保。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将由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使用。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

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若遇到相关合同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合同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合同有效期截止日。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91MA221WQHX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晓冬

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

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池西路168号(一照多址)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22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增材制造;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磁性材料生产;防火封堵材料生产;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496,827,066.21
负债总额102,097,320.81
资产净额394,729,745.40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176,121,594.53
净利润23,739,218.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440,559.51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作出的谨慎决策,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能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融资等各方面对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也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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