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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远电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陈天畏(监事会主席)、褚彬池、孝宁(职工代表监事)三人组成。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二、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5次,合计审议13项议案,全体监事亲自出席会议,对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序号日期届次审议内容
12023年3月1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年5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六次会议
42023年8月1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23年10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内部管理结构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法履行相应的职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年报,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作出的综合考虑,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内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未发现参与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监督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重点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职尽责,依法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议和公司其他重要会议;

依法检查公司财务;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开展监督;通过现场考察等依法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行监督,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关注新《公司法》的实施,紧跟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以及业务规章新变化、新要求,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的培训活动,持续提升督查指导能力,确保履职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据;关注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的管理水平,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24年,公司监事会每位成员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治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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