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553 证券简称:凯腾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0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7月3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3年11月签署了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便保荐机构监督和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6日,募投项目“图文制作自动化及全流程管理项目、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均已实施或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
2021年度募集资金金额 | 46,764,000.00 | ||
发行费用金额 | 5,897,356.41 | ||
募集资金净额 | 40,866,643.59 | ||
减: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金额 | 34,312,229.11 | ||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 24,200,000.00 | ||
偿还银行贷款 | 2,000,000.00 | ||
图文制作自动化及全流程管理项目 | 8,112,229.11 | ||
加:以前年度累计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净额 | 54,035.37 |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6,608,449.85 | ||
减: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3,010,386.64 | ||
其中:图文制作自动化及全流程管理项目 | 3,010,386.64 | ||
加:截至2023年12月6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 10,602.45 | ||
截至2023年12月6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注1) | 3,608,665.66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 2,656.67 |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 | 3,611,322.33 |
注1: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注2:截至2023年12月20日,公司已将销户前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节余资金3,608,665.66元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656.67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补充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及项目进度详情参阅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第01110033号《关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募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综上所述,公司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腾精工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凯腾精工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未出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凯腾精工2021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符合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凯腾精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010377号)认为:凯腾精工编制的《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40,866,643.59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10,386.6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322,615.7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0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募投项目图文制作自动化及全流程管理项目 | 否 | 14,666,643.59 | 3,010,386.64 | 11,122,615.75 | 75.84% | 2023年11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偿还债务 | 否 | 2,000,000.00 | 0.00 | 2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4,200,000.00 | 0.00 | 24,2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0,866,643.59 | 3,010,386.64 | 37,322,615.75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图文制作自动化及全流程管理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895,223.56元,置换金额为人民币6,895,223.56元。 |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综上所述,公司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