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生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海正生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7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66.9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68元,共计募集资金84,516.7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尾款6,683.92万元(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7,183.9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人民币500.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7,832.8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246.71万元(不含税),以及公司以自有资金预付的500.00万元(不含税)保荐费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75,086.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0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75,086.1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2,167.33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774.9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8,696.23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466.45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0,863.5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241.35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46,463.91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46,463.91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1081513085 | 3,506,228.01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台州市椒江支行 |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支行 | 355881519528 | 18,256.19 | 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 358120100100228754 | 173,760,411.70 | 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 | 33050166350009999998 | 278,517,997.36 | 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 81040078801600000778 | 8,836,215.26 | 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464,639,108.5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通过引入聚乳酸连续聚合中试装置、核磁共振波谱仪等先进的试验和检测设备,并配套购置研发事务管理软件等先进的软件设备,建立乳酸生物发酵与合成实验室、聚乳酸合成工艺开发实验室、聚乳酸共混与复合改性实验室等高端实验室,加强公司对聚乳酸工艺技术和制品的研发力度。因此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海正生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正生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抽查凭证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海正生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主要包括:
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海正生材关于募集资金情况的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正生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海正生材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魏尚骅 张兴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5,086.1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696.2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863.5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5万吨聚乳酸项目 | 否 | 123,776.00 | 73,586.12 | 18,696.23 | 30,863.56 | 41.94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8,812.00 | 1,500.0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32,588.00 | 75,086.12 | 18,696.23 | 30,863.56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2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070.80万元,经2022年9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6,463.91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