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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生材: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邱妘女士、刘冉先生、蒋国平先生。2023年3月,邱妘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务。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沈书豪先生自2023年4月3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3年8月,蒋国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2023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沈书豪先生、独立董事刘冉先生及董事长沈星虎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沈书豪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沈书豪: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浙江中企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杰华特(688141)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海正生材独立董事。

刘冉: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1 年出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业会员),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研究生学历。历任星展银行企业与投资银行部助理副总裁、九鼎投资上海业务部合伙人助理兼业务总监、上海国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原苍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上海子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同时兼任每步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董事、乐渊网络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隆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燕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南菁英(武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海正生材独立董事。

沈星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1年11月出生,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曾任椒江区府办财贸科科长;台州市椒江区经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台州市椒江区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党工委书记;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党委书记;台州市椒江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现任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3年9月至今,任海正生材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内容
2023-3-9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1、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3、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
2023-4-25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8-10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9-21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1、选举沈书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同意聘任解椒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2023-10-26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从聘任以来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五)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

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解椒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此召开会议,经审阅解椒女士的基本情况,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经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解椒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解椒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对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结合新的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内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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