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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股份: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的审核意见按照《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内部控制制度》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反映了公司本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本期坏账准备余额74,580.9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8,055.44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83.35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490.32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74.75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830.02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余额511.34万元,核销坏账2,673.61万元。该报告并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金额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公司法》、《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各项内控制度制定较为完善,执行得力,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的同时有效的防范了风险;公司内部架构完整有序,运行正常,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其他员工也能够做到兢兢业业,勤勉尽责。

(二)公司2023年度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被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要素状况和内控评价开展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运营实际,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建议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风险管控,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满足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64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已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6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S)为90>S≥80 ,所对应的标准系数为0.8,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S)为80>S≥70 ,所对应的标准系数为0.6,3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S)为S<70,所对应的标准系数为0。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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