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 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选举董事长 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选举郑煜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公司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聘 任颜泽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本次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李芳女士、李亦研女士、钱晓军先生、姚晓鹏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志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李亦研女士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叔平 范值清 徐壮城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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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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