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列席了8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 | 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议案 |
1 | 2023-01-1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2 | 2023-03-13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确定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3 | 2023-04-27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2023-08-28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5 | 2023-10-30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历次会议,认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和股东利益。
(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内控机制运行良好。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审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财务运作规范、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现象,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监事会在日常的监督与核查过程中,也未发现公司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实际运作中未违反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报备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八)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均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依法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为公司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建议,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上特此报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