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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维: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031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0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葛志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04,608.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9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52.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47.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2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0号)。

(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转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23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8.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2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以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30,000.0029,000.00
2科技储备资金15,000.001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9,000.008,447.17
合计54,000.0052,447.17

(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转债

根据公司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105,941.90103,291.32
2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7,000.006,000.00
3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5,000.004,000.00
合计117,941.90113,291.3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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