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提名委员会决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于2024年3月22日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委员会3名委员均出席了会议,经全体委员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我们审查了经公司股东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会候选董事及独立董事,现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我们同意提名王初琛、吕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董事;同意提名谢雅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对上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后,认为:上述拟补选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上述几位候选人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请董事会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2024年3月22日
提名委员会决议(本页无正文,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刘文富(主任委员) 赖朝辉 王文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