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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2023年度在任职期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任职期间,本人认为公司的三会制度在合规性方面表现良好: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规范,议案审议充分,股东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董事会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充分沟通,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监事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行为等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公司三会制度在规范公司治理、提升决策效率以及保障股东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各项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公司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三会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一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稳健性。此外,在保障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方面,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全部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独立性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徐攀: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加入公司,目前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取得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本人于二零一一年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质(CIA),二零一五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资格(CICPA)。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在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徐攀885002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就其授权的范围、合理性和风险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3次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关于推选徐攀为主任委员、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终止收购广西桐昆石化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关于推选张克勤为主任委员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终止收购广西桐昆石化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任职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就公司聘任公司总裁、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总裁助理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就公司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就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就公司终止收购广西桐昆石化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注重学习各项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全面了解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基础上,形成自觉保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作为具有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的变化、利润构成及其影响因素,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积极关注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相关的制度与决策,积极参加公司重大会议讨论,了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有关决策执行的效果。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有关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为本人提供了丰富的现场考察机会,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期间,本人对公司的生产车间、研发部门以及管理办公

区域进行深入的现场考察,详细观察了公司的生产流程、设备状况以及员工工作状态。通过实地走访,本人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包括产品线的布局、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以及质量控制体系等。同时,本人也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通过查阅相关文件,以及与内控部门进行交流,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总体到位,各项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此外,本人也关注了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投资项目的进度,根据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了解公司重大决策的实施过程及效果。对于投资项目,详细了解了项目的进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任职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二)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对财务负责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同意续聘该财务负责人。本次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及聘任流程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

任职期内,本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认真审核,本人认为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并发表了相关意见。提名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公司以其稳健的经营策略、科学的决策机制、规范的管理体系以及高效的执行力,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公司的管理团队专业且富有经验,能够灵活应对市场变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未来希望公司能继续维持创新动力,积极引进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并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本人也将继续关注公司三会制度的运行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一定能够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独立董事:徐攀2024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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