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增加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在南京市龙蟠路 9 号兴隆大厦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6 人,
代表股份 500,874,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7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兴汉女士主持。董事、监事、董事会秘
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江劲松先生、陈兴汉女士、范业铭先生、徐益民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表决
情况如下:
董事候选人姓名 获得表决权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江劲松先生 500,874,880
陈兴汉女士 500,874,880
范业铭先生 500,874,880
徐益民先生 500,874,880
(1)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沈坤荣先生、李启明先生、张明燕女士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表决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获得表决权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沈坤荣先生 500,874,880
李启明先生 500,874,880
张明燕女士 500,874,880
2、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陆阳俊先生、王海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
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表决情况如下:
监事候选人姓名 获得表决权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陆阳俊先生 500,874,880
王海刚先生 500,874,880
公司职工代表推举汤群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汤群先生与陆阳俊
先生、王海刚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居建平律师和万巍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
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