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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发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尤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尤 勇

本人自2023年12月21日经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大唐国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尤勇,现年50岁,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法律顾问、法律部副总经理、法律部总经理,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生联合导师。现任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竞争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中国政法大学MBA教育中心兼职教授,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047.SZ)独立董事。本人长期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6次,本人应参加会议2次,亲自出席

会议2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1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应出席0次。

2023年,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自2023年12月21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截止当年底未召开相关委员会会议。参加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1次,就成立大唐科创公司的应披露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讨论。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期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进行了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了《投资建设大唐潮州电厂5-6号机组项目的议案》《关于参股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的议案》两项关联交易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于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公司被收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1.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3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职权。

2.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独立董事相关监管规定,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水平。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加强学习,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发展提供发挥建设性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尤勇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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