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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扬科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或“中汇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监督情况汇报如下:

一、 核查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独立性方面,中汇所审计人员未在本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审计小组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审计工作中,中汇所及其审计人员遵守了独立性原则,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专业性方面,中汇所审计小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性。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管理层关于年报预审沟通函,并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年报审计的计划安排、重点关注审计

事项进行了沟通。为了提升公司编制年度报告的透明度和准确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邀请了中汇所公司项目合伙人、项目经理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年报编制过程内容进行审议讨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能够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工作严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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