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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扬科技: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扬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秉扬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5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6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5,632.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75.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89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累计投入进度原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1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银行贷款15,000.0015,000.00100.00%-
2年产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7,841.671,873.6123.89%2024年12月31日
3米易县得石镇杉木洞耐火粘土矿开发利用项目(年产10万吨)74.9274.92100.00%-
4年产60万吨压裂用石英砂支撑剂项目-房建、土建及配套设备项目1,188.411,190.60100.18%2022年12月31日

注1:累计投入金额高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系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存储产生的利息。

注2: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高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系募投项目变更时,拟投入新项目的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存储产生的利息。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中,“年产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资金用途包括采矿权获取、矿山建设投资、设备采购、人员费用等投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年产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64.73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主要计划用于矿山基础建设、设备采购及人员费用等方面。由于该项目整体工程量大,建设周期长,同时矿山征地、涉农补偿等相关事项导致项目进度迟缓,该项目的投资进度预计较计划将会有所延后。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年产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的建设周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年产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 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充分考虑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现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如实的反映了募投项目现有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秉扬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秉扬科技《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华西证券对秉扬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皓陈国星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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