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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黄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创立于1987年,2012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信永中和具有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以及H股审计资格,同时拥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税务师事务所AAAAA资质等执业资格,是第一批取得证监会专项复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数24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56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66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合同已结束,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需求,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经履行竞争性谈判的采购程序,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2023年11月14日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性评估

经评估,在本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信永中和审计项目组人员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始终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信永中和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也未在公司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利益,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亦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信永中和职员未有在公司任职的情况,审计项目组人员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向公司提供禁止提供的非鉴证服务。

(二)专业胜任能力评估

经评估,本次年报审计工作事务所能够选派具备良好职业操守、勤勉尽责、专业胜任且熟悉类似行业及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审计组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三)审计范围及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评估

1、审计工作计划评估

经评估,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组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的审计方案和计划,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和重要会计问题。审计组负责人对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本年度审计重点事项向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汇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职对公司年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了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估

经评估,审计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确定实施控制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控制性测试审计程序中,审计组执行了内部控制和穿行测试程序,获得了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审计证据;实质性测试审计程序中,审计人员执行了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

程序,对货币资金等进行分析、检查、函证,搜集审计证据,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与此同时,对纳入合并的分、子公司也按相关的审计程序实施了审计。为公司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等获取了必要的审计证据。

3、对信永中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评估意见

经评估,信永中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详细制定审计计划并基本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在审计过程中认真搜集审计证据,就审计过程中发现应调整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已取得适当的审计证据情况下,发表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规范;能够规范实施审计程序,积极、主动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能够认真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3年度审计的调整事项、特别关注事项、初步意见等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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