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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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435号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博创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博创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博创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博创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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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我们认为,博创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创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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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76,13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71元,共计募集资金62,558.4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49.19万元及对应的增值税38.9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1,870.3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和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1.70万元,加回增值税
38.9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1,677.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26号)。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7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3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17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3.02万元及对应的增值税46.9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3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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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2.98万元后,加回承销保荐税金46.98万元和持续督导费用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7,194.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1,677.5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5,321.17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100.35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1,132.32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15.55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6,453.49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015.9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8,239.9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8,239.99 | |
差异 | G=E-F | 0.00 |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7,194.00 | |
截至期初发生额 | 补充流动资金 | B1 | 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0.00 | |
本期发生额 | 补充流动资金 | C1 | 28,203.38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50.54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补充流动资金 | D1=B1+C1 | 28,203.38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50.5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9,34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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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9,350.46 |
差异 | G=E-F | 9.30[注] |
[注]差异系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税务局印花税)9.3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博通信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将年产245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存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转出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为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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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项目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后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该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持续督导职责相关情况作了说明。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蓉博通信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79650188000353569 | / | 2021年12月29日办理销户手续 |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 | 632849934 | 198,329,527.80 | |
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科技支行 | 33050110836109300548 | / | 2022年8月23日办理销户手续 |
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县支行 | 634702187 | 84,070,390.61 | |
合计 | 282,399,918.41 |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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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 8015000013581 | 93,504,606.54 | 2023年6月19日办理开户手续 |
合计 | 93,504,606.5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年产245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上述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61,677.58万元。公司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可用募集资金为61,677.58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6,453.4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结存金额为28,239.99万元。
(2)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用募集资金1,639.7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779号)。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建设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28,203.38万元,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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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专户结存金额为9,350.46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1年4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入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 |
年产245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 | 43,091.00 | 43,000.00 | 33,477.58 |
年产30万只无线承载网数字光模块项目 | 14,025.00 | 14,000.00 | 10,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23,000.00 | 23,000.00 | 18,200.00 |
合计 | 80,116.00 | 80,000.00 | 61,677.58 |
2021年1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变更“年产30万只无线承载网数字光模块项目”为“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原项目的建设内容并入新项目,并且将“年产245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中未使用的15,033.00万元募集资金向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成都蓉博通园区项目”,具体如下(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入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 |
年产245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 | 43,091.00 | 33,477.58 | 18,444.58 |
年产30万只无线承载网数字光模块项目 | 14,025.00 | 10,000.00 | 0.00 |
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 | 25,033.00 | 0.00 | 25,033.00 |
补充流动资金 | 23,000.00 | 18,200.00 | 18,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