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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春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赵春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春光,1972年出生,会计学博士。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航天机电(600151)、天合光能(688599)、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4月至2023年9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9月25日,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次数本人任职期间召开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666004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调整独立董事薪酬、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1、2023年3月22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5月4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5月1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聘任董事会秘书、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1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9月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上,本人对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赵春光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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