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1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决议的实施,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就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27.0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72%;实现净利润-23,163.39万元,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3,481.74万元,主要由于2023年度受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影响,经评估认定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报告期内产生较大金额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亏损38.83%,主要是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1)物业租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143.3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19.98万元,减少12.16%,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0.91%。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项目出现退租或提前解约的情况。
(2)尾盘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042.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07.41万元,减少26.44%,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6.82%。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可销售尾盘项目货值较上年减少。
(3)商业运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737.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21.71万元,增长42.88%,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1.63%,主要由于本期公司收回自持性物业的商业管理业务,商业管理收入增加所致。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审议议案26个,所审议案均获通过,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3年3月16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7、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8、审计委员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 |||
9、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10、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2022年度述职报告 | |||
2 | 2023年4月26日 | 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3 | 2023年8月25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3、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
4、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
5、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4 | 2023年10月26日 | 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3、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5 | 2023年11月24日 | 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1、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6 | 2023年12月15日 | 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 1、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二)2023年度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股东大会4次,审议议案12个,所审议案均获通过,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3年5月17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8、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2 | 2023年9月15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
3 | 2023年11月14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 | 2023年12月12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均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 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张力(召集人)、刘平春、常立铭 | 4 | 2023年03月16日 |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内审合规中心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 4、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5、关于2022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3年0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2、内审合规中心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2023年08月25日 |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内审合规中心2023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3、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
2023年10月26日 |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2、内审合规中心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 张力(召集人)、周磊、郭磊明 | 3 | 2023年03月16日 |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2023年11月24日 |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23年12月15日 |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周磊(召集人)、熊伟、张志斐、常立铭、刘平春 | 1 | 2023年03月16日 |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经营工作总结和2023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
注:由于公司原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平春先生的辞职及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常立铭先生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公司
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L39)
(四)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董事履职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周磊 | 6 | 4 | 2 | 0 | 0 | 否 | 4 |
熊伟 | 6 | 4 | 2 | 0 | 0 | 否 | 4 |
常立铭 | 6 | 4 | 2 | 0 | 0 | 否 | 4 |
张志斐 | 6 | 4 | 2 | 0 | 0 | 否 | 4 |
张力 | 6 | 4 | 2 | 0 | 0 | 否 | 4 |
郭磊明 | 6 | 4 | 2 | 0 | 0 | 否 | 4 |
梁剑飞 | 1 | 0 | 1 | 0 | 0 | 否 | 1 |
刘平春 | 5 | 4 | 1 | 0 | 0 | 否 | 4 |
注:公司独立董事刘平春先生已于2023年12月12日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补选梁剑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客观的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未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认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
同时公司建立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就公司当期业绩、发展战略及大股东承诺的履行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沟通说明,同时日常工作中公司资本市场中心充分利用电话、互动易平台及现场接待等多样化渠道与投资者积极互动,听取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的投资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提升公司的经营质量;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