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播恩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06.20万元,扣除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与承销费用合计3,180.00万元,实际收到34,426.20万元募集资金,此外公司累计发生2,520.70万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信息披露、律师、审计及验资、发行手续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05.5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460号)。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 | 10,830.77 | 7,330.77 |
2 | 浙江播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 | 5,659.09 | 3,659.09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3 | 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 | 8,698.22 | 8,698.22 |
4 | 重庆八维生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 | 7,326.62 | 5,326.62 |
5 | 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145.28 | 5,145.28 |
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平台升级项目 | 3,612.38 | 1,745.52 |
合计 | 41,272.36 | 31,905.50 |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根据目前“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的投资计划进行调整,本次追加投资3,770.66万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追加,本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金额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 | 投资计划调整 | 调整后 |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自有资金投入 | |||
1 | 场地投资 | 4,420.00 | 4,420.00 | 3,770.66 | 8,190.66 | 6,684.53 | 1,506.13 |
1.1 | 场地建设费 | 2,667.00 | 2,667.00 | 4,805.25 | 7,472.25 | 6,379.18 | 1,093.07 |
1.2 | 场地装修费 | 1,753.00 | 1,753.00 | -1,034.59 | 718.41 | 305.35 | 413.06 |
2 | 设备投资 | 2,568.53 | 2,568.53 | - | 2,568.53 | 2,002.09 | 566.44 |
2.1 | 设备购置费 | 2,293.53 | 2,293.53 | - | 2,293.53 | 1,727.09 | 566.44 |
2.2 | 其他费用 | 275.00 | 275.00 | - | 275.00 | 275.00 | - |
3 | 预备费 | 419.31 | 419.31 | - | 419.31 | 8.31 | 411.00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1,290.38 | 1,290.38 | - | 1,290.38 | 3.30 | 1,287.08 |
投资总额 | 8,698.22 | 8,698.22 | 3,770.66 | 12,468.88 | 8,698.22 | 3,770.66 |
注:如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情形,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调整“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根据目前“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不影响募
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部分用于设备投资的募集资金调整至场地投资,本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金额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浙江播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和“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完成时间 | 延期后预计完成时间 |
1 | 浙江播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 | 2024年3月31日 | 2025年3月31日 |
2 | 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 | 2024年3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3 | 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4年3月31日 | 2025年3月31日 |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原因
(一)调整“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原因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结合公司生产业务未来的发展需求,公司对募投项目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对部分车间及公共设施进行重新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投资计划调整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1 | 场地投资 | 1,567.62 | 1,626.20 | 3,193.82 |
1.1 | 场地建设费 | 870.90 | 1,659.35 | 2,530.25 |
1.2 | 场地装修费 | 696.72 | -33.15 | 663.57 |
2 | 设备投资 | 3,197.66 | -1,484.31 | 1,713.35 |
2.1 | 研发设备 | 3,159.36 | -1,484.31 | 1,675.05 |
2.2 | 办公设备 | 38.30 | - | 38.30 |
3 | 新增研发人员工资 | 380.00 | -141.89 | 238.11 |
项目总投资 | 5,145.28 | - | 5,145.28 |
设计,使实际建筑面积增加,加大了基建施工量和项目施工及安装难度;受外部环境影响,项目建设期间的用工成本上升,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在项目建设期间环保、生物安全防护等方面投入有所增加,导致本项目场地建设费用增加,本次追加投资3,770.66万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追加,本次调整后上述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金额保持不变。
(二)调整“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近年来,为加快公司研发成果转化速度,及时响应研发需求,公司已建立饲料合成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多个技术研发平台。基于高效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公司拟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进一步优化研发设备数量及设备型号,调减“设备投资-研发设备”项下投资金额1,484.31万元。
同时相应增加原募投项目的场地建设投入,具体原因详见“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原因”之“(一)调整‘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原因”项,本次调整后上述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金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金额保持不变。
(三)“浙江播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和“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外部环境影响,项目建设的相关物流运输、人员流动受限,物料采购、工程验收、安装调试及建设施工等工作均受到影响;同时公司根据市场形势和经济环境变化,调整优化具体方案,使得部分基建方案更新,增加了基建施工的工程量,导致项目建设工作进度放缓,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成投产。
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保证募投项目保质保量、稳步推进,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
拟对“浙江播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
拟以自有资金对“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总计追加投资不超过3,770.66万元,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拟对“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
四、本次调整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是充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投资结构进行的优化与调整。本次调整与追加投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监事会认为:对上述募投项目计划的调整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布局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客观需求作出的调整安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通证券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