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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微电: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安永华明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

2、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及其他事项进行关注。同时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对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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