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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智能:关于追认2023年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4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23年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电投鼎晟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鼎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许昌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售电”)的参股公司。电投鼎晟成立于2022年6月9日,为国家电投集团下属企业。2023年4月,公司通过招标程序与电投鼎晟签署《广东省珠三角地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惠州工业园)EPC总承包合同》,成为该项目的电力施工总承包服务供应商。2023年8月,许昌售电受让东莞盛威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电投鼎晟股权,向电投鼎晟委派董事、监事人员,并于2023年10月许昌售电实缴对电投鼎晟出资,持股20%,电投鼎晟成为公司关联方。鉴于此,公司确认该项目2023年关联交易收入486.79万元。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电投鼎晟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鼎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许昌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售电”)的参股公司。电投鼎晟成立于2022年6月9日,为国家电投集团下属企业。2023年4月,公司通过招标程序与电投鼎晟签署《广东省珠三角地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惠州工业园)EPC总承包合同》,成为该项目的电力施工总承包服务供应商。2023年8月,许昌售电受让东莞盛威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电投鼎晟股权,向电投鼎晟委派董事、监事人员,并于2023年10月许昌售电实缴对电投鼎晟出资,持股20%,电投鼎晟成为公司关联方。鉴于此,公司确认该项目2023年关联交易收入486.79万元。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3 年度关联的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电投鼎晟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84号1710室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84号1710室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6月9日法定代表人:曹罕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电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000元主营业务: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许昌售电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电投鼎晟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提供广东省珠三角地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惠州工业园)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服务,确认该项目2023年关联交易收入486.79万元。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利于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负面影响。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利于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负面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追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追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追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追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追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追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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