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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土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平先生于2024年3月20日与杭州合赢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合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平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1,8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以7.49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杭州合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本次协议转让实施进展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平先生的通知,李平先生与杭州合赢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三方就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李平(“出让方”)

乙方:杭州合赢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

丙方: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质权人”)

(一)原协议中“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修改为:

4.1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应将该转让价款按照如下方式分别进行支付:

4.1.1乙方应不晚于取得深交所就本次交易出具无异议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

124,193,622.00元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肆佰壹拾玖万叁仟陆佰贰拾贰元人民币),支付至丙方指定账户,其中不晚于2024年3月31日前支付50,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人民币),偿还甲方在丙方所涉标的股份股票质押合约项下负债本金。甲方和乙方确认,甲方对丙方的股票质押合约利息金额由双方签订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以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确定,由甲方于乙方将124,193,622.00元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肆佰壹拾玖万叁仟陆佰贰拾贰元人民币)款项全部付清的同日自行补足并支付至丙方指定账户。

4.1.2乙方应于取得深交所就本次交易出具无异议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39,313,078.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玖佰叁拾壹万叁仟零柒拾捌元人民币),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二)删除原协议第4.2条、4.3条。

(三)附则

1、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仍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

2、本补充协议自甲方签字并按手印,且乙丙双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字之日成立并生效。

三、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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