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审计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董事会,由董事会依照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辞退,如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拒绝或拖延提供、隐匿、谎报有关文件,凭证、账簿、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诬告陷害举报人、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