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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位,实际出席董事9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聂志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转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国融”)与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平安置业”)签订《关于平安信托北极1号财产权信托资产管理转委托服务协议》及《关于平安信托北极1号财产权信托资产管理转委托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平安置业将其作为资产管理服务机构所受托项下的部分服务内容转委托予北京国融,由北京国融负责协议约定拟管理资产的诉讼、经营、维护、处置、清算、变现、日常管理,并收取服务费。本次交易对方平安置业与公司同受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关于签订转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董事会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聂志强先生、张鹏先生、王进超先生、李芳芳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5亿元人民币购买国债逆回购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日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期限为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4,464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与关联人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聂志强先生、张鹏先生、王进超先生、李芳芳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高科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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