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26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及审查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本集团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本集团有关会计政策规定,本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依据测算分析结果,共计提人民币2.32亿元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包括应收款项及存货,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计提金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13,223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 10,021 |
合计 | 23,243 |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3,223万元,主要为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风电”)计提一项销售合同项下的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1,453万元,以及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深汕乾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
民币1,770万元。详情如下:
基于履行与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机国能”)签订的风电项目合同,南京风电账面形成了与之相关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和预付账款。截至2023年底,该等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4.92亿元。由于相关项目合同未按约定执行,鉴于中机国能自身财务状况及相关项目能否重启有较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参考2023年底存货市场价格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后续投料及加工费等费用后,需补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1,453万元,计提后与中机国能项目相关的资产账面净值约人民币2.52亿元。为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2023年度,本公司及南京风电持续与中机国能公司及其他相关方就已签订的风电项目重启事宜进行磋商,截至目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及南京风电将继续与相关方积极跟进推动,并将视情况采取符合公司利益的行动。截至2023年末,深汕乾泰账面存货余额共计人民币1.2亿元,受2023年车辆电池市场行业整体性低迷、锂电材料市场价格下跌等影响,深汕乾泰主要存货贸易电池、废旧电池、梯次电池及委托加工物资等已出现减值迹象。深汕乾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人民币1,770万元。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
按照会计政策,2023年度本集团共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人民币10,021万元,主要为南京风电、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
以上减值准备计提总额为人民币23,243万元,分别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98亿元和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1.98亿元。
四、计提减值准备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核委员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可更加公允地反映集团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审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于2023年度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计约人民币23,243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公允客观地反映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具有合理性。
3、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查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更公允客观地反映集团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会计处理,不构成本集团在法律上承担相关责任或放弃相关权利。本集团将积极采取措施,继续通过多种途径全力实现相关资产的价值或者挽回损失,尽最大努力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