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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高速: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公司代码:600548 公司简称: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速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深高速基建环保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深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高速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清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圳深高速商务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公路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深高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业务流程层面:公司治理、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资金管理、采购业务、公路运营管理、融资租赁管理、工程管理、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投资管理、内部信息传递、法律事务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内部监督、企业文化。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整体现金流风险、汇率风险、应收款回款风险、太平基金差额补足义务风险、南京风电存货减值风险、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环保项目获取风险、新并购企业管理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不适用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质量控制程序》、《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潜在错报金额1.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或人民币3,500万; 2. 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或人民币1亿。财务报表潜在错报金额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3.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或人民币500万; 4. 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5%或人民币5,000万。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 对以前发表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的纠正。 2. 审计师发现公司当期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但该错报最初没有被公司关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发现(注:即使管理层之后对错报进行纠正,这也是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 3. 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外部财务报告及对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监督失效。 4. 发现涉及高级管理层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5. 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6. 公司层面控制环境失效。 7. 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重要缺陷1.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2. 对非常规或非系统性交易的内部控制。 3. 对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的内部控制。 4. 对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部控制。
一般缺陷未达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人民币3,500万及以上人民币500-3,500万小于等于人民币500万
关键控制活动偏离率大于50%25%-50%(含50%)小于等于2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2. 除政策性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3.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 并购重组失败,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5. 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6. 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7. 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 8.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9.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1. 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对公司业绩或市场形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2. 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3. 媒体负面新闻曝光较为频繁。
一般缺陷未达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执行董事(已经董事会授权):廖湘文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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