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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0,367,646.17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9,036,764.62元和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34,518,382.31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369,494,661.79元,扣除实际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222,838,079.9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33,469,081.10元。

公司拟以2023年末股本总额2,894,001,038股为基数,按照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2元(含税),计295,188,105.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438,280,975.22元结转至以后分配。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21日召开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监管政策导向、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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