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00,560,928.8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2,847,936.1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96,730,934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673,093.4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共计85,123,221.52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7.49%,超过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后,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三条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做了约定,内容如下: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单一年度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
本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约定。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进行利润分配,本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六、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