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要求,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虹女士、竺长安先生、向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虹女士、竺长安先生、向东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2023年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