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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人民币1.5亿元。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8号),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800万股,每股人民币10.80元,共计募集资金105,84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150.40万元后(实际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6,350.40万元,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用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为99,689.60万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3,870.77万元以及前期预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618.83万元。

2022年2月1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1号),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2023年12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项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拟变更金额23,000.00万元,“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拟变更金额17,000.00万元,合计40,000.00万元变更至新项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江洛矿区铅锌矿(300万吨/年)选矿工程”,针对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60,568.8624,118.839,652.34
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30,000.003,000.002,595.67
偿还银行贷款40,000.0028,500.0028,500.00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江洛矿区铅锌矿(300万吨/年)选矿工程232,209.3440,000.002,765.00
合 计362,778.2095,618.8343,513.0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53,636.96万元,实际结余23,636.96万元,差异3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截止2024年3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亿元,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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