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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魔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是证券代码:839273 证券简称:一致魔芋 公告编号:2024-020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战略发展目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12,365,073.3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6,961,399.3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73,754,0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527,691股后的73,226,309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1,967,892.7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分配的现金红利45,417,800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

金额4,916,576.0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共计50,334,376.03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5.12%,超过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权益分派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第一百九十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等因素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用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的情形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00%,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00%。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标准详见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为落实股东分红回报、维护股东权益,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发行人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向股东分配相应的利润,并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2)如因发行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二、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三、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六、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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