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致魔芋”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一致魔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及金额
2023年1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11.38元/股,发行股数为1,3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5,36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3,948.57万元。截至2023年2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10-1号)《验资报告》。
2023年3月28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全部行使,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02.50万股,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304.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60.95万元。截至2023年3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10-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7,667.45 |
减:发行费用 | 1,557.94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6,109.51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 4,002.64 |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用 | 61.8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168.71 |
(三)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存放情况截至2023年
月
日,本公司有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类别 | 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行 | 42250133840100001661 | 募集资金专户 | 14,727,562.8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行 | 42250133840100001717 | 募集资金专户 | 26,959,534.40 |
合计 | 41,687,097.23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魔芋精深加工智能制造生产线改扩建技改项目和魔芋食品深加工技改项目。2023年3月23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80.00万元对子公司湖北一致嘉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根据计划由其推进魔芋食品深加工技改项目的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核查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481.78万元,其中:发行费用
295.09万元(不含税)、魔芋精深加工智能制造生产线改扩建技改项目前期投入
981.30万元、魔芋食品深加工技改项目前期投入205.39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及子公司湖北一致嘉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未来12个月内,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魔芋精深加工智能制造生产线改扩建技改项目和魔芋食品深加工技改项目,拟投入金额为14,585.38万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7,667.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557.9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09.5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524.13万元。公司将超募资金同募投项目资金合并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一致魔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一致魔芋《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6,109.5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02.6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02.6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魔芋精深加工智能制造生产线改扩建技改项目 | 否 | 10,104.89 | 3,210.56 | 3,210.56 | 31.77 | - | 不适用 | 否 |
魔芋食品深加工技改项目 | 否 | 4,480.49 | 792.08 | 792.08 | 17.68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4,585.38 | 4,002.64 | 4,002.64 | 27.44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 |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481.78万元,其中:发行费用295.09万元(不含税)、魔芋精深加工智能制造生产线改扩建技改项目前期投入981.30万元、魔芋食品深加工技改项目前期投入205.39万元。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公司将超募资金同募投项目资金合并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 |
注:“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