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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化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0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

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上述要求,公司确认因租赁业务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主要调整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调整数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65,559,225.4167,621,837.242,062,611.83
递延所得税负债48,740,691.1250,765,933.582,025,242.46
盈余公积345,591,784.29345,595,741.683,957.39
未分配利润4,602,761,539.954,602,794,107.7132,567.76
少数股东权益1,113,341,360.881,113,342,205.10844.22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341,884,673.10341,847,303.73-37,369.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12,482,920.401,812,519,445.5536,525.15
少数股东损益212,487,841.76212,488,685.98844.22

(2)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调整数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18,253,919.2719,746,781.931,492,862.66
递延所得税负债1,453,288.741,453,288.74
盈余公积345,591,784.29345,595,741.683,957.39
未分配利润2,468,335,225.912,468,370,842.4435,616.53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113,826,359.42113,786,785.50-39,573.92
净利润822,051,467.93822,091,041.8539,573.92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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