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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化学: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4-009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14:4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4月12日9:15至9:25,9:30至11:30 和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4月12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4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4月8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绵阳园艺山办公区会议室(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园艺街16号久远创新产业园1号楼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0

2.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公司2023年度分配预案》
6.00《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7.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00《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的议案》
9.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关于控股子公司原药生产项目的议案》

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1经公司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2023年12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2)上述议案2-10经公司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2024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3、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9-10日(9:30-16:3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58号5幢4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4年4月10日16:30前到达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58号5幢(信函上请注明“参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21000 电子邮件:tzfzb@lierchem.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永恒、刘妤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58号5幢邮 编:621000 电 话:028-67575627传 真:028-67575657 邮 箱:tzfzb@lierchem.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23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58

2、投票简称:利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4月12日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

3.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公司2023年度分配预案》
6.00《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7.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00《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的议案》
9.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关于控股子公司原药生产项目的议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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