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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尚股份: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或“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原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3)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6)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国海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

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同时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合规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20日正式进场

审计,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

计的目标和范围、审计报告的用途、双方的责任、审计人员及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计划、审计结论、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工作开展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的目

标和范围、审计报告的用途、双方的责任、审计人员及审计时间安排等事项与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在现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各委员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能,了

解审计工作进展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

(四)2024年3月19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独立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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