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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总经理辞职情况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朱国森先生及董事曾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国森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继续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曾立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继续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朱国森先生和曾立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国森先生和曾立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调整的议案》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调整的议案》,同意聘任孙茂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拟选举孙茂林先生、李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前述拟任董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朱国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曾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94,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25%,均为公司2021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曾立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朱国森先生、曾立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感谢!

二、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依据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聘任孙茂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孙茂林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孙茂林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事项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孙茂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4,87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22%,均为公司2021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孙茂林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孙茂林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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