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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朱国森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孙茂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同时孙茂林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

董事会对朱国森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感谢。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朱国森先生、曾立先生因工作调动,分别辞去公司董事(非独立

董事)职务。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公司董事会推荐孙茂林先生、李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人选(简历附后)。孙茂林先生、李明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对朱国森先生、曾立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感谢。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4年4月8日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孙茂林先生简历

孙茂林,男,1976年6月生,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曾任首钢中厚板厂技术科专业员、热轧工段党支部副书记兼副段长、乙作业区党支部书记、技术科研科副科长;首钢迁钢公司技术质量处技术科副科长(主持工作)、技术质量处处长助理、硅钢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硅钢部常务副部长、硅钢事业部副部长;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硅钢事业部副部长、硅钢事业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硅钢事业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硅钢事业部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硅钢事业部党委书记、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硅钢事业部党委书记、部长,硅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硅钢事业部党委书记、部长、硅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硅钢事业部党委书记、硅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硅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硅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硅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硅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孙茂林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74,87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明先生简历

李明,男,1974年12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首钢第三炼钢厂炼钢车间技术员、精炼车间负责人、精炼车间副主任、精炼车间副主任(主持工作)、精炼车间主任、技术科研科副科长(正科级);首钢迁钢公司技术质量处处长助理兼技术科科长、技术质量处副处长;首钢迁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党委副书记、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管理部党委副书记、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李明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74,87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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