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30日上午9时在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召开。
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登海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65,501,3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8,000,000股的74.43%。其中流通股股东3人,代表股份1,424,15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88,000,000股的1.6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65,501,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65,501,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三)审议通过了《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65,501,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傅国强、王东杰、邱祥华每年津贴2万元人民币;王寰邦、魏义章津贴每年3万元人民币。
执行期限:自2005年始,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任期内离任者,津贴发至离任前一个月。
同意股数65,501,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聘请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宫香基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名的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公司章程》。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