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独立董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消除公司对该债权的回收风险,降低公司对该债权的管理成本和催收成本,进一步优化了公司资产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开雄、蔡建生、应香凝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