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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越博: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1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2024年2月29日,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19),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847.22万元至-20,898.76万元,期末净资产为-23,814万元到0万元。若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年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若保留意见未消除,公司2023年被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现将有关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诉讼请求涉诉金额(万元)诉讼进展
1深证市信瑞达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598750元及利息;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用。59.875公司子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收到由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苏0111民初9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信瑞达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货款59875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货款598750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2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2、驳回原告深圳市信瑞达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788元,减半收取4894元,由被告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负担。
合计59.875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约6654.49元,为本期公司应计利息、应承担的诉讼费用等,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部分案件尚需法院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书。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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