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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利得: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及核查,现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监事已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5.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具备可行性,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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