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
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2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一)上午 9 时召开。
3. 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 89 号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办公楼 2 楼会议室
4. 会议方式: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5. 会议期限:半天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新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 2012 年 10 月 11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 2012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
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2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
——16:30)
2. 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 89 号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
3. 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如营业执照);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原件、股东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原件、股东卡、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
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 会议咨询
联系人:刘 娜
联系电话:0311-85323688
传真:0311-85095068
联系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 89 号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2012 年 10 月 11 日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全权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2年10月29日召开的石家庄中煤装
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签署此次
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
毕。
序号 会议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新的〈公司章程〉的
1
议案》
(会议议案表决指示: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明确授权被委托人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